護士的四大基本職責:一是以人為本,優質服務;二是關注心理,注重心療;三是安全護理,保護自我;四是講究禮儀,塑造形象。在護士長領導和護師職稱以上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護士的主要四大職責包括:
1、以人為本,優質服務
就是要以病人為主,不能帶著自己的情緒為病人服務,病人就是上帝。
2、關注心理,注重心療
隨時觀察病患的情緒,心里反應,走進病人的內心。
3、安全護理,保護自我
在護理過程中也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保護好自己。
4、講究禮儀,塑造形象。
在工作過程中還要注重自己的禮儀和自己的外貌,注重自己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