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自簽發之日起有效期為3個月。簽證申請人須在該證明書有效期內在所屬日本國駐華使領館申請簽證,并入境日本,逾期自動作廢。申請簽證時請通過本館所指定的代辦機構辦理,原則上不接受個人申請。
1.各在留資格所需材料
請注意根據在留資格種類,申請簽證時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另外,根據簽證審查的需要,有可能會要求提供其他補充材料。
(1)所有申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a)簽證申請表(貼付照片豎4.5cm×橫4.5cm、白底、1張)
(b)護照
(c)戶口本復印件(首頁及申請人頁)
(d)居住證等居住證明(僅限于戶口不屬于本館管轄區域內的申請人)
(e)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
(2)根據在留資格種類,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交以下材料。
(注)以結婚同居為目的取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申請,需要填寫婚姻調查表。如果是以被撫養人身份與父母(或其一方)共同居住為目的,或是作為日本人的子孫等取得的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簽證申請,則需要填寫親屬關系調查表。2.其他相關事宜
(1)簽證費
200元(代辦機構將額外收取一定的代辦費,詳情請咨詢各代辦機構。)
(2)審查所需時間
原則上,本館自受理翌日起第4個工作日發給結果(例如本周二受理,下周一發給結果)。由于在簽證審查過程中,根據情況有時需要在基本材料的基礎上追加其他材料,審查時間會延長。
3.有關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咨詢單位
(1)日本大使館領事部(簽證處)
電話:010-6532-2007
傳真:010-6532-9329
e-mail:visa@pk.mofa.go.jp
以上內容轉自日本駐華大使館
日本在留資格移民項目
日本「經營·管理」在留資格簽證指外國人在日本設立公司、開展事業、或是投資事業的場合所取得的在留資格證明。
具體內容為:
在日本投資500萬日元成立日本公司,4-6個月即可獲得日本經營管理簽證;
4-6個月首簽獲得為其1年的經營簽證,一年后依據日本公司的經營狀況可續簽到3年或5年;
為保障簽證的順利續簽,公司的年營業額通常需要達到300萬日元;
隨行人員包括配偶及20周歲以下子女,全家移居日本;
日本經營簽證是外國人流入長居日本的”身份“:
持日本經營簽證滿5年、日本公司正常運營,則可申請加入日本國籍,但必須要放棄本國國籍;
持日本經營簽證簽證滿10年,可申請日本永久居留,享受日本優質社會和教育福利。
申請條件
在日本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公司設立注冊資金500萬日元以上
公司經營內容明確且能持續
投資標準
在日本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在日本有明確的可持續性的事業內容;
在日本投資500萬日幣(約31萬元人民幣)成立公司;
備注:人民幣日元匯率:1人民幣=15.1024日元(2024年3月)
以上就是MVP學習網整理關于:MVP學習網的小編對日本在留資格認定書以后申請簽證所需材料有哪些?以及它的詳細介紹與分析,相信大家看完之后都已經對這方面有了更詳細的認識與了解。(MVP學習網共2152字)

